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1 |
税务检查 |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2 |
税务检查 |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3 |
税务检查 |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4 |
税务检查 |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
5 |
税务检查 |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 |
6 |
税务检查 |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
7 |
税务检查 |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8 |
税务检查 |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
9 |
社会保险费相关检查 |
|
行政检查 |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
10 |
纳税调整 |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
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序号 |
权责事项 |
子项 |
权责类型 |
设定依据 |
1 |
税务检查 |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2 |
税务检查 |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3 |
税务检查 |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4 |
税务检查 |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 |
5 |
税务检查 |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 |
6 |
税务检查 |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
7 |
税务检查 |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8 |
税务检查 |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