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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3 09:24:58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辖区内2021年度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附件:用人单位缴款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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