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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6 08:56:53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市税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清城区委区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以法治保障推进税收现代化。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区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理论的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依法治税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安排重点工作,直接把控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带头落实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统筹推进组织收入工作。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坚持全局“一盘棋”的“大税源”理念,建立税源监控综合管理机制,强化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监控,加强日常监测分析、专题分析和个案分析,强化税种联动、动态会商,有效提高收入预测的精准性,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各项组织收入举措。二是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区税务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加强督导考核防范风险,扎实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稳定了企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刺激了投资经营,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三是倾心倾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助力“制造业当家”。紧盯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主任务”,推出“高新税务产业转移专属服务承诺”,全力支持转移企业入驻落户,助推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部审查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查清理,确保存量文件合法合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区税务局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税务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程序集体审议和决策。对于情况复杂、政策适用不明确的重大涉税案件,事前征询法律顾问意见,有效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精确执法,持续落实“三项制度”。切实杜绝任意执法、随意执法,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完善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和手续流程,统一处罚的标准、方式、口径和结果,明确审核责任、主体、适用法规,建立完善审核台账,提升执法的精准性和精细度。二是推进税收共治格局。推进“检察+税务”深化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法院+税务”长效共建法治税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的事项、流程和操作,强化执法司法联系,强化重点工作配合。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扎实做好保密管理和信访维稳。强化保密工作管理,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在各项工作中筑牢保密防线。2023年受理并高效稳妥处理信访诉求8宗。完善分级分类汇总分析信访台账、信访诉求处置流程、信访联动协调机制,制定3项优化措施,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本单位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重大全体上访事件。二是强化舆情监测。通过监测轮值、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实施全天候舆情监测,做好报告处置工作,本单位全年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畅通值班沟通机制,如遇突发问题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争取第一时间将风险降到最低。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涉税费风险。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畅通复议、诉讼渠道,化解涉税费争议。成立争议调解工作团队,加强税费矛盾争议成因分析,畅通靶向精准施策、快速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力争将纳税人诉求解决在基层一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提升内控意识,防范税务风险,及时纠正税收执法行为;配合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督察审计,通过督察审计,把审计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拓展税费优惠政策成效、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等税收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审计成果体现好、运用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创新外部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有关机制,规范内部审查程序和审查文书表格,明确各部门责任,制定各细化任务分工,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政策法规,各类政务信息均按规定要求公开。四是积极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强化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惩戒与激励,强化涉税信用数据增值应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全覆盖推广涵盖63项税费业务具有申报纳税、社保费业务、证明办理、信息查询等功能的“粤智助”综合智能终端服务,“嵌入式”对接政务服务。目前已在石角镇政务中心、银盏党群服务中心、(广清)中大纺织产业园区党群服务中心等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了“粤智助”综合智能终端,全力打造“10分钟税费便民办税圈”,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便捷高效的办税新体验。建立与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税务联络员+乡村振兴志愿者”机制切实打通税费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实现群众“办税不出村”。二是推动银税互联“落地生根”。加强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网点的合作,在综合型智能柜机上线41项高频税费业务,依托银行网点众多、服务覆盖面广的优势,以银行网点为圆心,扩大税费服务范围,缩小税费办理半径,以“银税互联”自助办税服务升级扩围助力“随处办、就近办”办税新格局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便民服务,真正打通“10分钟税费服务圈”最后一公里。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强化全面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修订税务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等领导组织架构;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利用 “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在线普法学习,集中开展保密知识测试、年度学法测试、网络安全知识测试等专题普法学法测试。组织参加省税务局新《行政复议法》视频培训,开展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2023年,区税务局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普法宣传力度和方式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的氛围不够浓厚,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法宣传难以全面满足纳税人需求,宣传普及的覆盖面和宣传手段还有上升空间。二是税收执法风险仍较大。税收执法环境复杂,执法工作量与现有资源存在不匹配的情况,第三方数据获取效率较低,进行税收管理的难度加大,各种税收执法风险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税收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干部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够,法治素养还有待提高。受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针对以上不足,区税务局将认真剖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加大法治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意识,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将法治税务工作推向更高层次。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区税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强复议人员准确理解适用新《行政复议法》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大依法治税力度

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加强法治教育宣传。深入落实“三项制度”等,加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用,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公职律师、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鼓励税务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严格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培训,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强化队伍保障。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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