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委市政府、清远市税务局各项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先后荣获国家级和省市级荣誉4项。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税务建设的根本保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收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部署要求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党建+法治”融合模式,组建党员法治先锋队,开展“法治+税收”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开展税收法治培训、业务技能练兵,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机制要求,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宪法》,专题学习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纳入干部年度任务。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新区税务局围绕相关会议精神涉税改革部署,制定学习宣传工作计划。党委班子成员发挥领学促学督学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所在党支部、分管部门带头宣讲,充分利用“导师制”引导青年干部主动学习、深入思考。三是致力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运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制度,拓展“送学”“帮学”举措,一体推进学查改。
(二)聚焦落实发力,扎实推进税收工作
一是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始终按照“高位统筹、精细操作、讲究方法、内外联动”总体思路,围绕“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精准施策。通过分类分级管理,增强组织收入工作质效,抓好重点税种管理,落实数据管税、分析预警、个性化服务等机制。做实定制服务提优税源培植。密切关注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清远长隆文旅项目等重大项目投产进度,组建重点项目税费服务团队,“一企一策”助力企业发展。二是扎实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聚焦企业涉税需求,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渠道和方式,尤其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落实,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收集并反馈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痛堵难”问题,并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保障税费政策高效落实。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改革。高新区税务局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完善税费服务新体系。统筹调配办税服务资源,确保人员满足岗位分离要求,实现多措施夯实服务基础,提高服务体验度。二是强化涉税服务管理。以信用提升为抓手,提升“管服一体”水平。规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助力纳税信用评价任务质效提升。为TSC5级机构开通线下专属绿色办税通道,实现绿色通道、优办特办。通过监测数据,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推动税费工作集成式改进、整体性提高。做到深入具体分析、拆解指标、逐一提升。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多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大大缩减了办税时间。通过精准兜底推送、电话短信、“所长直通车”等方式,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开展税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活动6场,举办政策宣讲会9场,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和依法纳税意识。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召开税企座谈会2次,收集并解决企业涉税诉求53条。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扣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有条不紊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年完成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共6件。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贯彻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规范化水平,增强税务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公平性,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二是优化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等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作出税务执法决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适用“首违不罚”的纳税人应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做好台账登记,将“首违不罚”落到实处。同时执法必须有理有据,执法过程应讲清违法事实、阐明执法理由。统筹兼顾执法刚性和柔性,有效化解征纳矛盾。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互享,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分析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税收制度落实堵点,打造风险防控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对税务执法即时性、系统性管理,高效、精准打击重大涉税违法活动,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五)健全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加强党委全面监督。党委加强对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发挥同级互相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专题会商机制;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地方党政机关监督,并报告相关工作。二是内外部监督相结合。夯实税收执法科学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基础,优化税收执法全程监管,有效降低征管风险。拓展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办税服务厅窗口等监督渠道,通过全透明、痕迹化的数据监督方式,促进税务执法更加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公开权责清单、举报地址、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和配合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审计配合与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推进边审边查边改,防范出现重大问题,同时做好由个案到类案的排查,深剖问题根源,针对性建立长效风险防范机制,推动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既治“已病”更防“未病”,助推“强基工程”从“短期攻坚”向“长效治理”转型。三是强化政策制度规范性。围绕“抓大稳中控特规范小”的工作思路,监督税收政策、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以政策适用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口径,切实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同时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不适应现实征管需要、机构信息已变更等而失效的文件进行清理,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细化工作职责,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为核心,严查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和违规执法行为,发挥好为税收事业防风险、保平安的保障性作用。定期对执法行为开展风险核查,对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依法抓好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强化监测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始终树牢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日常管理服务的自查与优化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措并举加强信访、保密、舆情管理等工作,做好相关问题的报告处置工作,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重大涉税风险,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重大群体上访及负面舆情。二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依法应对重大风险。按照“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原则,落实落细值班值守制度,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流程予以明确,严格执行节假日两级值班带班、值班员24小时在岗等制度,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要紧急情况、重大涉税舆情,立即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七)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税收秩序稳定
健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协作,深化法税协作机制,建立税收司法保障机制。规范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切实保证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等权利,依法依规处理涉税争议。
(八)推进数字化治税,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持续推进数字化治税,为税收治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效能提升提供科技支撑。根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要求,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设高集成、高安全、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科技动能。通过“数据+程序+算法”的方式推进精确执法,将税务执法对象、执法程序、执法规则转化成数字化智能应用,充分利用行业、规模、风险等数字化标签,精细划分纳税人群体,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构建数字化治税模式,通过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壁垒,以技术赋能规范执法流程,用智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既筑牢了税收法治的技术基石,又强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保障,为实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强化统筹部署
党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以高新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带头依法履职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税收法律法规,并在专题学习会上讲一堂法治课,分享学习心得,明确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税务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三)加强理论研究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做到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功案例和先进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力争不断探索和创新,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融合深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税收征管难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是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
(二)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大范围的普法宣传形式不能确实有效的让纳税人缴费人真正了解并理解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普法宣传没有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高新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涉税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能力,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攻坚突破,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持续做好税务普法宣传,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等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党建+法治”融合,党建引领法治建设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南区域裁量基准》《税务执法语言行为规范》等文件要求开展税收执法工作。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税收执法过程合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从而减少税收争议案件。同时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应对,通过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倒逼税收执法规范工作,及时纠正相关违法行政行为和税收执法普遍性的问题,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税务案件质量。
(三)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执法行为的监督。对内外部监督发现的风险较大的区域、事项,严查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和违规执法行为。统筹落实审计配合与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压实业务主责部门整改落实牵头责任,按要求开展问题整改,并做好由个案到类案的排查,针对性建立长效风险防范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
加大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招录法律、税收等专业人才,建立法治人才库等,储备复合型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提升税务干部专业素养。完善法治建设专家咨询机制,组建高校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顾问团队,为重大决策、复杂案件处理提供专业支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