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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布如下:
2019年我县共有277户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7.1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