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下列3人税务检查证意外丢失,现将遗失的税务检查证内容公告如下:
1. 持证人:成一帆,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802230106。
2. 持证人:林金萍,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802220106。
3. 持证人:陈志恒,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802180146。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