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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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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1:50: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社保费及按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非税收入的事务性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工作。


太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工作,负责太和镇、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禾云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龙颈镇、禾云镇、浸潭镇、石潭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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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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