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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6:19: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区委“四个清新”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税务建设理论基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常设议题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不折不扣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及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带头讲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坚定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专题法治课,要求全体税务干部必须把依法治税作为税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坚定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税务局深入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的重大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强化法治与推进改革相统一,以高质量法治引领改革,以高质量改革深化法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税务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聚焦服务百千万工程。创新推出“税种管家”特色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精准辅导涉农企业熟悉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流程操作,帮助涉农企业轻装上阵、加速发展。二是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打造“一企行”工作室,以“集中宣讲+税企恳谈+政策辅导”的形式,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税务支持;建立出口退税“零逾期”工作机制,加快退税“活水”回流至企业,为稳外贸发挥积极作用;围绕新质生产力主题开展深调研,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相关调研信息获《广东政务信息》采用5次。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抓实“极速响应诉求”“强化运维保障”“畅通线下补偿”三个关键点,圆满完成新电局上线和数电票主体扩围“双试点”任务。二是打通税务、不动产登记、银行等系统壁垒,推行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竣工即交证”。三是分户归集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向超3000户企业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帮助企业算好“优惠账”。四是协同区社保局重构事项办理流程,在社保办事大厅实现社保税务业务“一窗联办”。五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审查评估,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省税务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对区税务局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作废已不适应现实征管需要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并规范门户网站公布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效力标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税收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严格局内议事决策程序,2024年召开党委会议30次,决定(议定)的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公开会议纪要。严格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或情况复杂的税收执法事项实行集体审议决策,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统一规范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推行柔性执法。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开展“说理式执法”,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全面推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实施递进式执法。准确把握轻微违法、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区分税收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引导督促纳税人缴费人自行纠正,由轻及重分级实施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二)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一是统一区域税务执法标准。落实构建统一区域税务执法标准协作机制要求,常态化收集、研究、反馈税费政策执行问题,确保辖区内税费政策适用口径统一、执行标准明确。二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规范税务进户执法行为。落实“无风险不打扰”原则,利用大数据平台“进户统筹”模块,加强对进户执法事项的统筹管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区税务局高度重视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应对部署,充分发挥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税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落实,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涉税舆情和税收网络安全事件。2024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网络安全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协调工作机制。强化社会保险费投诉举报、信访等征缴争议处理,加强税务部门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征缴争议“收集、受理、审核、流转、处理、反馈”工作闭环,切实维护参保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落实税费争议多元化解合作机制。建立行政、司法相互衔接和优势互补的专业化税费争议化解平台,鼓励和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利于化解税费矛盾争议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加强复议前调解、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税费争议从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深入贯彻“1+1+5+N”一体化综合监督总体要求,以党委全面监督统领党内各类监督,以纪检专责监督撬动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全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全面覆盖、集成高效、贯通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

(二)加强税收重点工作督导。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及出口退税自查整改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跟进式督导,促进各项税收重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在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及办税服务厅等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和税收执法事项,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予以答复,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一)持续深化跨区域通办。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依托金税四期“征纳互动”等功能,在我区自有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驻点落地全国范围跨区域通办390项依申请事项。

(二)完善扩展税费服务体系。通过集约统筹服务资源、推动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提升智能化处理能力、社会化协同服务供给,着力打造“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税费服务新模式。深度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税务+政务中心”扩面,推动更多关联性强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一窗式”办理。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税务局党委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扛牢抓实税务法治建设职责,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税收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税收工作的重要位置,对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研究、协调和督办;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化解税收工作主要矛盾,维护税收工作稳定。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复合型法治人才培育。探索建立青年干部量化积分指标模型,打造新兵训练营,通过新进人员“一月一档案”纪实机制和导师“一月一评”反馈机制等形式,促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按照省局人才高地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展“五师”人才规模,本年新增“五师”人才4名。二是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系统提升新入职公务员税收执法水平。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职能,把握税收普法重点内容,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不断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委托专业律师作为区税务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签订、涉法涉诉案件及信访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促进依法行政。

2024年,区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持续推动税收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深化,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工作不断推进,税收执法工作中潜在的问题逐步显现。

(一)高素质税收法治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区税务局高素质税收法治专门人才仍比较缺乏,全面推进税收法治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税收法治人才任重道远。

(二)新经济新业态税收监管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催生越来越多的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传统的税收监管措施已不适应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需不断改进税收监管措施,以实现税收监管对新经济、新业态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三)与政府相关部门税收协同共治机制需进一步深化。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涉税信息共享不到位,容易形成税收征管漏洞,引发征纳矛盾。因此,需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涉税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

2025年,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对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推动各项税收工作提质增效,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新税务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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