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夯实全面依法治税基础,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加强政策适用管理,扎实推进阳山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县税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夯实依法治税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以上率下提升政治能力,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2次,举行中心组学习9次,督办政治要件18项。
(三)慎终如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政治学习研讨116次,涵盖党员1870人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研讨10次,青年干部参与研讨616人次,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心见行。
二、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拓展税收职能作用
(一)扛牢主责夯实财力保障。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依法依规抓好政策适用管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协调解决组织收入堵点难点,加强协作、精准施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主动担当服务地方发展。立足地方发展战略,以“百千万工程”为牵引,不折不扣高效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完善政策精准推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民营企业直联点与基层直联点,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深入调研“准四上”企业,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上规步伐,激发阳山实体经济新动能。积极提供税收政策服务,推动解决“登记难”小区办证、改制企业运作及资产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出口退(免)税服务质效,开展“一户一策”推送辅导,大力压缩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时长,不断为出口企业减负担、增便利、添活力。抓实抓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无感监测”,强化规则理解,研判指标侧重点,深入挖掘和分析服务数据,实时跟踪无感式监测数据波动,精准提升税费服务效能。积极辅导企业维护纳税信用,按照指标标准调整相应纳税信用,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共修复企业信用户数1802户次,持续发挥纳税信用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紧密结合税费征收管理,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牵头与自然资源、民政、公安、卫生健康、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明晰相关证明材料口径,确保口径一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切实压减办税资料,提升办税便利性。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税收执法效能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履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四、依法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有力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对预算安排、重要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后续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有效推进规范公正执法
(一)积极落实统一大市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落实两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实现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好执法公示平台,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公示工作;举办《税务执法语言行为规范》学习培训、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培训,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各类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职。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税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结合中央巡视、内外部督察审计、税务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稳妥运用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按照分类分级风险应对的递进式执法,引导纳税人提升税收遵从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抓好安全维稳工作
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舆情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网信办沟通交流,建立专人对接机制,联防联控,切实防范舆情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安全检查常态化,定期开展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办公室、会议室、办税服务厅等场所的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有计划、全覆盖、重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构建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稳步提升矛盾化解实效
(一)坚持预防在前,做实做细调解工作。一是联合司法、社保、人社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征缴争议协调处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参保缴费数据、联合开展调解等方式,解决缴费人补缴堵点问题,提升缴费人满意度。二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拓展运用税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高效解决涉税诉求,累计处理税费诉求241条,同比减少9.1%,纳税人缴费人满意率持续提升。
(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办理应诉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涉税公益诉讼工作,及时梳理涉税信息,认真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依法追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二是加强对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履职能力水平,2025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两权运行更加规范
(一)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以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向倒查”为抓手,每季度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不断健全党委主责、纪检专责、职能监督和基层组织日常监督贯通协调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依托进户统筹系统“码上问廉”功能,直接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进户执法纪律作风的“背靠背”监督。自觉接受外部门协同监督,虚心听取特约监督员就加强政策宣传、办税辅导等纳税人、缴费人切实关注的问题,广开言路求实效。
(二)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回应纳税人关切。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信息。2025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各类公告信息28条,内容涵盖行政执法、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二是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策划制作“企税点点通 | 企业所得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变化”等融媒作品,增强政策解读趣味性、形象性,聚焦“百千万工程”、地方产业发展等热点,通过发布新闻宣传稿等方式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直达快享。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BI自主用数培训,推广普及智能分析工具(BI),将自主用数作为提升数据分析能力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全县税务系统数据应用水平。二是持续推进“5C+5R”税收征管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落实每月税费收入质量监控疑点风险应对,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水平。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讲法,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不断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规划、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用好每月集中学习日制度,结合集中轮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税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161场次。鼓励干部职工积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公职律师储备力量,通过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形式提升法律人才队伍的实践经验。不定期邀请律师、专家到局内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知识讲座,营造全员尊法学法守法浓厚氛围,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持续提高普法宣传实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对外普法工作。线下深入推进“税法六进”活动,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如走进多个乡镇开设税风暖乡情“微课堂”普及税法知识,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强化办税服务厅窗口作用,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服务、税费辅导,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十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理论学用的结合不够紧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改革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抓法治政府建设与抓日常税收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
二是执法风险防范的意识仍需提升。面对新的税收改革和挑战,少数税务干部执法不够规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方面存在短板。
三是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有待提高。面对日益复杂的涉税行政争议,缺乏系统培训和实践经验,在增强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能力上仍需久久为功。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为根本遵循,对标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好税务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对标开展日常履职情况自查自检,对照各项履职要求,常态化检视法定职责是否履行到位。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执法实务研讨,引导执法人员强化“决策先问法、遇事先找法”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升税务工作效能,提升依法履职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加强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以适应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