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征收 > 欠税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欠税纳税人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 08:55:00来源:征收管理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第季度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2年72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