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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7-30 09:20: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市截至2021年6月30日,欠缴税款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或单位、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个体户或自然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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