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翁源县2022年7月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2022年7月非正常户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翁源县2022年7月认定的非正常户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2022年7月非正常户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翁源县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