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7-11-15信息来源: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办理条件】

纳税人取得房产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房产税前须进行房产税源登记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

【办理时限】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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