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营改增前,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的,应自不动产销售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不动产项目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第四条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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