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国际税务处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正常经营的,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者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当年度的所得税年报: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己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己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全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全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
5.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第30号)全文;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2号)。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1.A06078《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9.A06650《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F170)》。
10.A03055《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适用)》。
11.A03060《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A表)》。
12.A03061《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B表)》。
13.A0306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C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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