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3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6-07-14信息来源:税政二处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二处

【办理条件】

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就其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填报《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特定行业,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4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6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9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全文;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21号)全文。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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