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申报错误更正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6-07-14信息来源:征管科技处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办理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的过程。分申报表更正和申报表作废两种情况:超过申报期限的适用申报错误更正,申报期内发现申报表内填写的内容存在错误,未发生后续业务,使用本业务进行申报表作废。

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交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4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全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9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全文。

【办理流程】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二维码】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办理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的过程。分申报表更正和申报表作废两种情况:超过申报期限的适用申报错误更正,申报期内发现申报表内填写的内容存在错误,未发生后续业务,使用本业务进行申报表作废。

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交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4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全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9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全文。

【办理流程】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操作内容】

电子办税渠道

步骤1(纳税人完成)

      方式1: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纳税申报—申报表错误更正: 通过【申报年月】、【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来筛选出需要更正的申报表;选择更正申报表点击【填写更正申请】;点击【填写申报表】;填入更正的计税依据,点击【申报】;确认申报信息误后点击【确认】,可替换掉原有申报记录。 (注意事项:在正常的申报期内,且未缴款,请使用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重新申报;仅支持更正申报《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更正申报为全量更正申报;已经缴纳的税款不用重复缴纳,多交税款办理退库申请,少交税款需补充扣款,如果存在延期缴款的情况,针对差额部分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方式2: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申报查询及打印: 通过【国地税标志】选出“地税”;通过【申报年月】、【税款所属期起止】来筛选出自己需要的时间范围;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 (注意事项:在正常的申报期内,且未缴款,请使用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重新申报;仅支持更正申报《通用申报表》,专表不能更正申报;更正申报为全量更正申报;已经缴纳的税款不用重复缴纳,多交税款办理退库申请,少交税款需补充扣款,如果存在延期缴款的情况,针对差额部分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步骤2(纳税人完成)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更正申报: 通过【添加行】填写该月份所有人员的申报信息;通过【修改行】变更需要修改的人员信息;全部修改完成后点击【校验及计税】-【申报】-【确认】完成变更申报。 (注意事项:在正常的申报期内,且未缴款,请使用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重新申报;仅支持更正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广东)》;更正申报为全量更正申报;已经缴纳的税款不用重复缴纳,多交税款办理退库申请,少交税款需补缴税款,如果存在延期缴款的情况,针对差额部分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超过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明细更正申报,系统不再允许增加人员或者变更现有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关业务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事后查询】

电子办税渠道

方式1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涉税查询—申报情况查询: 通过【税款所属期起止】筛选出自己需要查询的范围;点击【详细信息】查看具体申报内容 (注意事项:更正申报后,系统自动作废上一次申报记录,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步骤2(纳税人完成) :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查询打印: 通过【税款所属期起止】筛选出自己需要查询的范围;点击【详细信息】查看具体申报内容; (注意事项:更正申报后,系统自动呢作废上一次申报记录,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方式2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申报查询及打印: 通过【国地税标志】【申报年月】、【税款所属期起止】筛选出自己需要查询的范围;点击【查询】 (注意事项:更正申报后,系统自动作废上一次申报记录,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业务补偿】

电子办税渠道

步骤1(纳税人完成)

      方式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更正申报: 通过【添加行】填写该月份所有人员的申报信息;通过【修改行】变更需要修改的人员信息;全部修改完成后点击【校验及计税】-【申报】-【确认】完成变更申报。 (注意事项:在正常的申报期内,且未缴款,请使用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重新申报;仅支持更正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广东)》;更正申报为全量更正申报;已经缴纳的税款不用重复缴纳,多交税款办理退库申请,少交税款需补缴税款,如果存在延期缴款的情况,针对差额部分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超过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明细更正申报,系统不再允许增加人员或者变更现有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相关业务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方式2: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纳税申报—申报表错误更正: 通过【申报年月】、【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来筛选出需要更正的申报表;选择更正申报表点击【填写更正申请】;点击【填写申报表】;填入更正的计税依据,点击【申报】;确认申报信息误后点击【确认】,可替换掉原有申报记录。 (注意事项:在正常的申报期内,且未缴款,请使用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重新申报;仅支持更正申报《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更正申报为全量更正申报;已经缴纳的税款不用重复缴纳,多交税款办理退库申请,少交税款需补充扣款,如果存在延期缴款的情况,针对差额部分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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