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报送《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报告。
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方式分为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七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全文。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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