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简易申报开票,指对实行简易申报、以征代报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征收开票的业务。
简易申报开票业务要求纳税人事先已办理设立登记手续,且在“定期定额核定定额”业务中已核定定额标准(社会保险费费简易开票要求已做“社会保险费信息登记”,且已获得社会保险费部门提供的缴费标准)。在征收开票时需要根据税款核定情况开票,开票后应征税费和征收税费数据同时产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全文;
3.《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全文;
4.《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第二章;
5.《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全文 ;
6.《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69号)全文 。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领发。
即时办结.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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