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仅限证书用户)、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仅限证书用户)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是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第七条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电子办税渠道
步骤1(纳税人完成)
方式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优惠—税收减免备案(车船税)(地税):
在征收项目选择教育费附加,在减免税备案事项选择相对应减免备案事项,点击下一步,填写申报表单,据实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在确认信息误后点击【提交】,结束本流程
方式2: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税收优惠—税收减免备案—车船税:
选择【涉税事项】,点击【税收优惠】,即可看到相关税种,点击相关税种,则在右侧显示可申请的文书,选择对应文书,点击【办理】,填写提交即可。
步骤2(税务人员完成)
步骤3(税务人员完成)
电子办税渠道
方式1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事项进度查询: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选择事项后点击查看,可查看该事项具体明细。
方式2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企业办税—办理进度查询:
直接查询或者输入事项申请号来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对于绑定用户,进入到申请进度查询页面,直接显示所有申请事项的进度状态;对于非绑定用户,进入到申请进度查询页面,需要输入事项申请号进行查询。)
方式3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待办提醒—办理事项状态:
选中事项名称,点击操作-查看,可查看事项具体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