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6.1耕地占用税困难性减免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6-08-17信息来源:税政一处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仅限证书用户)、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仅限证书用户)

管理服务对象: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办理条件】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十条第(二)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4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六条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二维码】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仅限证书用户)、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仅限证书用户)

管理服务对象: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办理条件】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十条第(二)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49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六条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操作内容】

电子办税渠道

步骤1(纳税人完成)

      方式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优惠—税收减免备案(耕地占用税)(地税): 在征收项目选择教育费附加,在减免税备案事项选择相对应减免备案事项,点击下一步,填写申报表单,据实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在确认信息误后点击【提交】,结束本流程
             方式2: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税收优惠—税收减免备案—耕地占用税: 选择【涉税事项】,点击【税收优惠】,即可看到相关税种,点击相关税种,则在右侧显示可申请的文书,选择对应文书,点击【办理】,填写提交即可。

步骤2(税务人员完成)

步骤3(税务人员完成)

【事后查询】

电子办税渠道

方式1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事项进度查询: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在选择事项后点击查看,可查看该事项具体明细。

方式2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企业办税—办理进度查询: 直接查询或者输入事项申请号来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对于绑定用户,进入到申请进度查询页面,直接显示所有申请事项的进度状态;对于非绑定用户,进入到申请进度查询页面,需要输入事项申请号进行查询。)

方式3

      步骤1(纳税人完成) : 广东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待办提醒—办理事项状态: 选中事项名称,点击操作-查看,可查看事项具体明细。

【业务补偿】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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