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8.9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减按1%征收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6-08-17信息来源:税政一处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办理条件】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条第(一)项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二维码】

该事项不能在电子办税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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