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税政一处
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
纳税人申请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
无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不收费
12366
该事项不能在电子办税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