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分派、处理12366系统转办的纳税服务投诉工单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7-12-27信息来源: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12366热线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纳税服务处

【办理条件】

接收纳税服务投诉是指12366热线接收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税务机关进行的投诉,并转给相关部门处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印发〈12366热线基本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试行)〉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5〕120号)。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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