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3接受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7-12-27信息来源: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12366热线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纳税服务处

【办理条件】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分为“纳税人一般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和“纳税人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举报专线接受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并实现举报事项的专岗接听、记录转办和归口查询。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受涉税违法举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28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纳税人涉税违法举报“快捷处理通道”的通知 》(税总函〔2016〕621号); 3.《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修订〈12366热线基本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试行)〉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6〕224号)。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二维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