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7-12-27信息来源: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直属分局(大企业局)

【办理条件】

大企业在重大事项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相关信息向大企业管理部门报告;大企业管理部门对企业报告事项进行分析处理,协助企业提前防控税收风险。企业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关联企业大宗交易、重大股权收购或转让、资产收购或转让、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企业分立等。

【政策依据】

1.《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全国税收征管规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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