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规费处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赋予单位社保号并进行单位缴费核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进行单位缴费登记
无
不收费
12366
该事项不能在电子办税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