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城乡居民及其代缴人(缴费个人)、各级地方政府明确的代收机构(村居委、学校等缴费单位)向税务机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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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本人身份证 | 城乡居民本人办理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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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缴人身份证 | 代缴人办理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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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 缴费单位办理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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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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