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符合规定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退税商店可以直接或委托退税代理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商店备案。
申请办理退税商店备案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有关变更之日起 1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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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0403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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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同意做到“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的书面同意书 | 申请退税商店资格备案事项的企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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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 申请退税商店备案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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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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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403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退税商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省税务局统一颁发的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