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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SX000309 出口已使用过设备免退税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无纸化管理出口企业将信息齐全、无误的免退税申报数据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或其他途径申报,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留存备查。但对于暂时无法实行无纸化管理的出口退(免)税事项,仍需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非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时需将资料报送到税务机关.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已使用过的设备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 月30 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七条第(三)项
条款内容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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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9 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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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二条第(六)项
条款内容
(六)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附件8),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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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2〕39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四条第(六)项
条款内容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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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1.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2.管理类别为二类的出口企业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3.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4.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退(免)税手续。 5.对需要排除相关疑点及其他按规定暂缓退税的业务不受办结手续时限的限制。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无纸化企业只应报送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申报电子数据,相关纸质申报资料留存备查。

6.无纸化企业才能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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