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1.纳税人、缴费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费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若纳税人、缴费人银行账户所属商业银行已支持网上签约的,按“全程网上办”模式办理企税银三方协议签订业务,全程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若纳税人、缴费人银行账户所属商业银行未能支持网上签约,按“跑一次银行”模式办理企税银三方协议签订业务。
2.“全程网上办”模式,不适用于缴费人名称与银行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粤税通办理路径:1、个人业务:全部功能 — 申报缴纳 — 网签三方协议;2、企业业务:全部功能 — 涉税事项 — 网签三方协议。【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在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事项前,须先办理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
5.“全程网上办”模式要求办理的纳税人、缴费人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名称一致,否则仍需按照“跑一次银行”或“前台办理”模式办理。
6.纳税人、缴费人于办税服务厅领取的《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仅限在领取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使用,不可跨区(县)使用。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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