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1.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社保非正常户的用人单位,需恢复履行缴纳社保费义务的。
2.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解除税收非正常户时,税务机关同步解除社保非正常户。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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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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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DFJ008《解除社保非正常户申请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受理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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