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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1 SX000172 资源税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资源税。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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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四章
条款内容
第四章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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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2021年0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
条款内容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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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2020年8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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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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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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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文件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财税〔2022〕10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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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文件名称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文件字号 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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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二条
条款内容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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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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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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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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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办理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环节涉税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第三款
条款内容
(三)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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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文件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二、四条
条款内容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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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其中,歇业状态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7.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申报纳税。
      8.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填写申报表及其附表上的优惠栏目。
      9.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纳税义务人在申报时,应办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10.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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