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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1 SX000206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社保费指南

【申请条件】

      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全省千户集团总部。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号 201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二十五条
条款内容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基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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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文件字号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第三十四条
条款内容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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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文件名称 《企业所得税法》 文件字号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五十四条
条款内容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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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67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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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会〔2019〕16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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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会〔2019〕1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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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7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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