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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3 SX0000350 成品油生产企业归类管理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2.22.3 SX0000350 成品油生产企业归类管理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成品油生产企业纳税人。

【设立依据】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企业书面申请 必报
原件
2 生产设备资料 必报
原件
3 生产场地资料 必报
原件
4 仓储能力说明 必报
原件
5 购置生产设备资料 必报
原件
6 购进原材料资料 必报
原件
7 产品销售资料 必报
原件
8 成品油生产企业身份归类核实工作底稿 必报
原件
9 县(区)局核查报告 必报
原件
10 市局核查报告 必报
原件
11 资质证书 1.《安全生产许可证》(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质油、航空煤油资质) 2.《国产航空和舰艇油鉴定委员会允许生产航空煤油的批复》(允许生产航空煤油的批复) 3.《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注汽油或煤油(汽油、航空煤油资质)
复印件
12 物料平衡资料 必报
原件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限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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