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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3 SX0000223 排污权出让收入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1.23 SX0000223 排污权出让收入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缴费人发生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应费行为时,缴费人在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录入排污权出让收缴费基数、征收品目、排污标的物、缴费期限等相关费源信息。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字号 国办发〔2014〕3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办公厅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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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5〕61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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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文件字号 粤环〔2014〕2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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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出让金征收使用的管理办法 文件字号 粤财综〔2014〕23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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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发改价格〔2016〕62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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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一条、第三条、第七条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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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2 《XX市公共交易成交通知书》 缴费人申报缴纳排污权出让收入时报送或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上传
复印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 、业务主管部门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掌上税务局可通过 APP 商城搜索“广东税务”;

    粤税通小程序可在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业务主管部门。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缴费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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