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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7 SX0000227 工会经费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1.27 SX0000227 工会经费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缴费人于每月15日前,如实填写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交上月应缴的工会经费。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 〈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 粤工总〔2013〕6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广东省总公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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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文件字号
制定机关全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条款号 第四十三条
条款内容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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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 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掌上税务局可通过 APP 商城搜索“广东税务”;粤税通小程序可在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根据广东省总工会 《关于不足二十五人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问题的函》 (粤工总函 〔2013 〕129号),暂不向不足二十五人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收缴工会经费。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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