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4.2.5.1 SX0000696 欠税破产债权管理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或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通知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或者税务机关知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税务机关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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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本事项无需提交材料
【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内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无
【纳税人注意事项】
无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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