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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SX0000285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5.1.1 SX0000285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场景名称:

【申请条件】

《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2.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号,第48号修改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十七条、第四十六条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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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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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字号 国税函〔2010〕2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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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文件字号 2023年第6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条款号 第三条第五款、第八款
条款内容
(五)征收划解 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向缴费人开具税收票证。 (八)缴费查询 税务机关在查验缴费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为缴费人提供查询缴费情况、打印缴费凭证等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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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 文件字号 2023年第7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条款号 第一条第五款
条款内容
(五)缴费查询和凭证打印 缴费完成后,城乡居民可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粤省事、粤智助等渠道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记录和打印缴费凭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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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为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原件
1份
2 居民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自然人
原件
1份
3 “交强险”保险单 开具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时,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复印件
1份
4 A06239《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缴方式采取预缴税款方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向证券机构开具纸质缴款书或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将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缴入国库的同时,根据《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作为纳税人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原件
1份
5 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 储蓄机构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A06239《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适用于税款征收业务】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是指记载车船税完税情况的交强险保单、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等税法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能够作为已完税情况证明的凭证。

6.纳税人遗失《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3种税收票证,不补开《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但是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 48 号修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原《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的复印件。

7.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为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后,应当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适用于社保费业务】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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