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在行动 > 广东省小微企业办税指南
1.3.11.19 SX0000219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申报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1.3.11.19 SX0000219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申报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一、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申报

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企业如实、准确填写《电力类非税收入年度汇算清缴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8〕147 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6〕33 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综〔2011〕115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综〔2013〕89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综〔2013〕103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字号 财税〔2016〕4号
制定机关全称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件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3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全文
查看全部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必报
原件
1份
2 电力类非税收入年度汇算清缴表 汇算清缴时必报
原件
1份
3 企业年度电力类非税收入分月申报缴费信息 汇算清缴时必报
原件
1份
4 企业年度电力销售收入明细表(分大类) 汇算清缴时按条件报送
原件
1份
5 企业年度免征电量、核减电量、扣除数相关会计科目的总账、明细账或其他证明材料 汇算清缴时按条件报送
原件
1份
6 电网企业年度代征自备电厂非税收入明细情况表 汇算清缴时按条件报送
原件
1份
7 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汇算清缴时按条件报送
原件
1份
8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汇算清缴时按条件报送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A06854《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2 电力类非税收入年度汇算清缴表 下载表单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 办理。

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掌上税务局可通过 APP 商城搜索“广东税务”;

粤税通小程序可在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

V-Tax:(1)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搜索“粤税通”——“智能预约”——“智能导税”——选择业务——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

(2)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预约办税”——“远程可视化办税”。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一、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申报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费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依据财税〔2016〕4 号文件规定 ,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全部销售电量的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

5.自备电厂企业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

6.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年度汇算清缴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

      

【二维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