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在行动 > 广东省小微企业办税指南
3.1.8 SX000142 增值税申报比对管理(纳税服务部门经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需由税源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的)
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3.1.8 SX000142 增值税申报比对管理(纳税服务部门经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需由税源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的)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该事项属于税务机关自主发起事项,无需纳税人申请。

【设立依据】

1 文件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文件字号 (税总发〔2017〕124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 条款号 第二条
条款内容
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查看全部
1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文件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制定机关全称 国务院 条款号 全文
条款内容
查看全部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转办单》 必报
原件
1份

【表证单书】

序号 表证单书 操作
1 《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转办单》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报时如遇提示比对不符、申报不通过,请先检查是否存在申报错误。如存在申报错误,可通过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如确认不存在申报错误,请等待比对异常处理结果,或与所在税务所税源管理人员联系处理。
      2.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月度纳税申报比对相符,系统自动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每季度(税款所属期)前两个月,在次月1日对税控设备自动进行解锁,每季最后一月纳税申报比对相符后,系统自动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4.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或其他申报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系统都会触发比对,比对相符后均可实现自动解锁。

      5.因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需要列入白名单管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白名单的维护。

【二维码】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