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设立依据】
|
|||||||||||||||||||
|
|||||||||||||||||||
|
|||||||||||||||||||
|
|||||||||||||||||||
|
|||||||||||||||||||
|
【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 除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外的纳税人在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可以容缺办理。如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相关当事人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的,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容缺办理。超出补正时限未提交容缺办理补正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再次适用容缺办理。 |
|
|
||
2 | A01037《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必报 |
|
|
||
3 | 容缺办理承诺书 | 办理容缺报送时需要提供《容缺办理承诺书》,除此之外不用提供。 |
|
|
||
4 |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社保费缴费人。 |
|
|
【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
1 | A01037《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2 | 容缺办理承诺书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2.此事项可在省内、同城通办。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全国通办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
7.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
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9.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10. 自2023年2月1日起,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可以在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进行容缺办理。纳税人可选择采取现场提交、邮政寄递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办理资料,补正时限为20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提交的,补正时间为资料提交时间;采取邮政寄递方式的,补正时间为资料寄出时间;采取其他方式的,补正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资料时间为准。纳税人应履行容缺办理承诺,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纳税人未按承诺时限补正资料的,相关记录将按规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1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容缺办理。相关当事人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的,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容缺办理。超出补正时限未提交容缺办理补正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再次适用容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