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4.2.7.1 SX000485 阻止出境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原则上个人欠税3万元以上、企业欠税20万元以上,可向省税务局申请实施边控措施。对拒不办理纳税申报的,不受上述金额限制。
对纳税人的欠税事项,凡能在境内控管的,尽可能不要留待欠税人出境时解决。
已移送法院审理的欠税人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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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13001《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及送达回证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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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证明材料 | 仅限稽查查补欠税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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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体审议证明材料 | 仅限日常征管欠税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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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无【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办理流程】
无
【纳税人注意事项】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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