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9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
2.6.1.1 SX000196 误收多缴退抵税
场景名称:
暂无其他场景可以选择
【申请条件】
纳税人有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税款。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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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报送条件 | 资料形式 | 份数 | ||||
1 | A07112《退(抵)税申请表》 | 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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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 其他税务机关无法获取相关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或完税证明、容缺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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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纳税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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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序号 | 表证单书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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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7112《退(抵)税申请表》 | 下载表单 下载样例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税务机关发现的,10日内办结;纳税人自行发现的,30日内查实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包括:减免税审批文书、纳税申报表、税务稽查结论、税务处理决定书、纳税评估文书、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增值税红字发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
6.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7.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8.多贴印花税票的,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9.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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