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建议申请备案广东省公务交通、通讯补贴个税税前扣除标准
发布时间:2021-08-26 04:31:16信息来源:国家税务局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字号:[][][]打印本页
咨询时间 2021-06-30 05:56:16 答复时间 2021-08-26
咨询标题 建议申请备案广东省公务交通、通讯补贴个税税前扣除标准
答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回复如下:《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2〕1号)已对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进行明确,公务用车补贴收入的公务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可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通讯补贴收入的公务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可参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通讯补贴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对广东税务的支持!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