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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鼎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4UX5E47P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UX5E47
法定代表人: 陈为龙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801********235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湛税二稽 罚 〔2024〕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拒绝提供2020年度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020年,你公司取得嘉伦国际贸易(厦门)有限公司开具的已证实虚增值税专用发票97份,开票日期2020年3月25日、3月26日、4月2日、4月3日,发票代码3502193130,发票号码00899039-00899045、03329231-03329259、03329290、03330771-03330830,发票金额9,650,501.65元,税额1,254,565.21元,价税合计10,905,066.86元。 我局检查人员分别于2024年1月30日、3月6日向你公司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湛税二稽税通〔2024〕10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湛税二稽税通〔2024〕14号),要求你公司提供涉案发票的发票联与记账联;提供2020年度成本总账、明细账及涉案发票记账凭证和附件;提供关于2020年度成本列支所包含项目的详细信息,你公司均未按要求提供。2024年3月13日,我局向你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湛税二稽限改〔2024〕1号),要求你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相关资料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仍未提供相关资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拒绝提供2020年度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10,0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4-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0MB2D02175E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0MB2D02175E
地方编码: 4408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