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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圣芝堂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0000000000000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37587336
法定代表人: 余龙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50600********003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清高税龙塘所 罚 〔2023〕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该公司自2016年1月至今连续未按期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依据处罚裁量基准“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该纳税人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属于情节严重,适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依据,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告知文书后,该纳税人逾期未申请听证;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该纳税人2015年1月至今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逾期超过360日,且不属于年度内首次逾期,属于情节严重,使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依据,且该纳税人属于D级纳税人,我分局拟对其处2500元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依据处罚裁量基准“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该纳税人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属于情节严重,适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依据,执法人员依法送达处罚告知文书后,该纳税人逾期未申请听证;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该纳税人2015年1月至今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逾期超过360日,且不属于年度内首次逾期,属于情节严重,使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依据,且该纳税人属于D级纳税人,我分局拟对其处25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11-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税务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4234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龙塘税务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MB2D04234P
地方编码: 44189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