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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嘉迪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0MA4WXBQ76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WXBQ76
法定代表人: 倪志芬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5102********142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一稽 罚 〔2023〕 1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与乐意公司2019年9月15日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1048500.00元;你公司与斯德公司2019年10月8日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4998000.00元;你公司与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1日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7000000.00元;你公司与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5508100.00元。以上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检查人员在金三系统没有查询到你公司在所属期内有缴纳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记录。 (二)你公司2019年实收资本增加3994335.00元,2020年实收资本增加5566310.00元,2021年实收资本增加1172000.00元,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检查人员在金三系统没有查询到你公司在所属期内有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记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公司进行虚假的印花税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决定对你公司少缴的印花税21238.10元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10619.0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619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8-1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