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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联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66663989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66663989
法定代表人: 杨联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22********24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二稽 罚 〔2024〕 1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一)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经对你(单位)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未提供完整的相关明细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检查人员要求你(单位)限期内提供与深圳市聚汇盈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子元旭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有关的基本情况、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资料并限期改正,你(单位)反馈因会计人员离职,管理不到位,文件丢失,无法提供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资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和记账凭证,导致我局检查工作受阻碍且限期改正又无法改正,情节严重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2,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4-23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C8478X7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C8478X7
地方编码: 4419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