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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友昌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2MA51CEB27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1CEB27
法定代表人: 曾文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1323********031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惠税一稽 罚 〔2024〕 2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2021年度期间,未向李某星、吴某娜、李某洪个人提供装修服务,未取得装修服务费收入,向李某星、吴某娜、李某洪开具装修服务发票并收取开票手续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虚开发票金额在4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10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你公司为李某星、吴某娜、李某洪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金额在40万元以上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即开票费用4198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419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419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4-2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00MB2D022127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300MB2D022127
地方编码: 441300
备注: